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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删改公司游戏平台和数据库 两青年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17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1月16日电(尹超)两青年因薪水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私自删改游戏平台和数据库,造成公司损失12.4万余元。15日上午,这两名青年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受审。这是陕西省首例以这项罪名侦查起诉的案件。

  被告人顾某现年27岁,四川省攀枝花人。另一被告人刘某,现年25岁,辽宁省沈阳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查明,去年12月,顾某和刘某受雇于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游戏平台的开发和数据库维护。其间,二人因要求加薪等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后离开西安。

  经预谋,今年5月11日凌晨,二人私自将公司的游戏平台和数据库删除,并转移到事先在上海租用的服务器上运行,数据转移后,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5月27日,警方在四川将二人抓获。

  被告人顾某对起诉书指控提出异议。他称,去年底,他和刘某与公司经理田某等4人组成团队,合作开发网络游戏。但公司并没有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支付酬劳,致使“合作破裂”,他们才将游戏数据库进行删改。

  因案件牵涉网络技术问题,公诉机关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请来了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技术鉴定人员,当庭解释网络相关技术问题。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鉴定人称,游戏数据库相当于银行卡的,二被告人将数据库内的数据删改,就像删除了银行卡和。

  “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用合法手段解决纠纷,才酿成今天的后果。”顾某作最后陈述时这样表示,他希望法院能对他从轻处罚。15日雁塔区人民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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