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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查危及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0: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华社记者鹿永建吕诺

  发生于11月14日的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遇难。这起惨痛事故足以提醒人们,未成年人安全方面漏洞很多,相关方面必须深入反思,彻查危及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

  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意识亟待加强。此次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及交通主干道锻炼。在此之前,学生在校外包括马路上跑操,是常有的事,却没有哪个部门考虑其中对未成年人可能有的潜在伤害因素。这种现象其实不仅在山西,在全国的许多学校中都存在。各地学校务必从中汲取教训,仔细检查还有哪些危及未成年人安全的因素,逐一清除。

  学校体育场地要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来保障。学生在公路上跑操,与学校操场不足有直接关系。太原地区近300所学校中有400米跑道的仅21所,有的学校没有体育场地。各地建设学校基础设施时,不要只重视建教室,不肯留下空间给操场。有关部门对此应当有明确规定,千方百计留足学生锻炼操场。

  城镇规划中,应安排未成年人活动中心,以便于孩子们安全便利地锻炼娱乐。社会体育设施也应向未成年人开放。《学校教育工作条例》规定: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地区,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社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而现实情况是,一些花费大量纳税人的钱建的体育场馆,花大量经费维护,而又基本闲置。与此同时,学生因为学校场地不够而跑到大街上跑步、踢球。

  对未成年人行路时的安全保护措施要加强。要教育驾车者对未成年人的自觉避让,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应将交通安全纳入学生的必学课程中,针对他们的年龄阶段,重点对横过马路、骑车沿路追逐等现象进行教育。同时,对于未成年人通过马路,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采取重点引导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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