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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增彪:企业要实现对相关利益者的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08 公益时报

  按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企业公民课题组组长于增彪的说法,近年来出现的“民工荒”、农民工讨薪、矿难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集中体现的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而且如果不加以引导和控制,势必会更加严重,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企业与相关利益者应该实现相互依存的关系,企业给予社会财富等,而社会应该给予企业向更好态势发展的环境”,于增彪说。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现在有1/4的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有1/2的企业员工工作日工作量在8小时以上,62%的企业实行七天工作日,1/2的企业行为与国家标准相违背。由此可见,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尚且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来自政府、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各个方面的关注和良性引导。

  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进程方面,于增彪教授认为,搞评选活动是一个比较企业实际的方法,通过社会的良性推动与引导来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另外,于教授特别指出,搞企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首先要清理门户,要用社会的标准来评价和约束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首先以身作则,现在有诸多政府机关雇佣的很多临时工都是没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

  他建议,对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下的169家大型企业,考核方面,不应该只是考核财务数据,应及早把企业社会责任或者企业公民的内容加入考核将更符合国际化、可持续长远发展的战略思路,有利于带动中国企业更快进入企业公民时代。

  否则,将不仅在国内造成社会问题,甚至造成国际影响,现在很多国外企业,针对中国劳工问题,包括工资比较低等状况,认为同样的国际竞争不是良性与公平的,低保障产生的低成本产品与他们的高保障高成本作品,不是公平与自由的贸易,很多时候造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

  

于增彪:企业要实现对相关利益者的社会责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企业公民课题组组长于增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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