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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商场被疑偷裤投诉消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25 南方都市报

  逛商场被疑偷裤投诉消委会

  消费者称得“商场恐惧症”,商场同意道歉并赔偿

  本报讯(记者过国亮)逛完商场却在门口的巴士站被商场一专卖店员拦住。消费者拒绝之后登车欲离去,店员及商场保安竟拦在公交车前,一时引来众多路人围观。感觉受到“

前所未有的侮辱”、事后产生“商场恐惧症”的消费者愤然将该商场投诉至市消委会。

  在昨天的调解现场,消费者张小姐、赵小姐称,上月17日晚9时许,她们到吉大某大型商场买裤子,正欲离去时被商场一专卖店员拦住,称疑与店内一条价值千元的裤子“失踪”有关,被要求“配合调查”。消费者拒绝之后登车欲离去,店员及商场保安竟拦在公交车前。两位消费者表示,当时发生的争执引来近百名乘客及路人围观,二人感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据了解,二人此后随赶来的警察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警方亦证实裤子非二人所“拿”。

  调解现场,商场方代表表示,事件发生后,他们亦做出积极应对,并多次向两位消费者做出口头致歉。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两位消费者于是将商场投诉至市消委会。张小姐表示,事件发生后近一个月时间,本喜爱逛街的她产生了“商场恐惧症”,“一想到要去逛商场就条件发射地感到不开心”。两位消费者称,在公开场合被指和商场失窃有关,自己的精神名誉受损;而在登车后被拦车不放行,是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据此,两人表示商场方需在当地党报及电视台公开致歉,并对两人做出各5000元的精神赔偿。经市消委调解,双方初步达成谅解。商场方代表表示,将对张、赵二人做出书面致歉,并争取满足二人的赔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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