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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鸟经营一律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3:11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济南11月15日讯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昨日下发严防野生鸟类传播疫情的紧急通知。要求严禁收购、加工、运输、展出、经营野生鸟类,对违规收购、加工、运输、展出、经营野生的鸟类,一律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通知要求,野生鸟类迁徙、滞留重点地区(沿海、黄河三角洲、南四湖及其它湿地、野生鸟类滞留栖息地区),林业、畜牧部门要实行巡逻制度,对重点地区进行不间断的巡逻

,对迁徙、滞留情况进行记录,建立档案。发现有病鸟、受伤鸟、死鸟的,要立即报告,同时用密封袋密封,送当地防疫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对发现地要进行彻底消毒。

  通知强调,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木材检查站,要严格过往车辆的检查,发现有运输野生鸟类的,要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所运野生鸟类一律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散养家禽一律实行圈养(笼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实行圈养(笼养)的,要实行强制措施,消除疫情隐患。

  (李剑桥李流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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