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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出台七项“追逃”新举措 建督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3: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6日电中国公安部近日出台七项新举措,以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的规范化,使全国“追逃”工作迈上新台阶。

  人民公安报的消息称,这七项新举措包括:一是逐单位推动,狠抓“追逃”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二是逐条信息监控,逐步提高网上信息质量,确保网上在逃人员信息鲜活、准确;三是把管理工作下管到市地一级,建设和完善全国“追逃”协作机制,编织“追逃”的

天罗地网;四是落实责任,建立对公安部A、B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人员的督捕制度;五是着力培养“追逃”专家和能手,公安部将从中挑选一批优秀的“追逃”专家,深入到各地进行宣讲“追逃”经验;六是广泛发动群众,创新“追逃”举报奖励工作机制;七是公安部将对全国重点城市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以增强重点城市“追逃”工作的力度。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抓获并撤销在逃人员19.6万余名。其中,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18名,B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120名,公安部督捕的在逃人员39名,命案在逃人员8071名。(张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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