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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抗生素,主管部门何以缺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3:59 信息时报

  有所谓

  贺贝媒体从业者

  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在治疗成本上努力挖潜,使病人用药比例、病床周转率和住院天数等指标近年来持续下降;“收红包者立即下岗”活动,也获得超过93%的满意率。近日,

该所成立“抗生素使用监督小组”,指导和规范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并将监测结果与医生考核挂钩,违者将受处罚(《信息时报》昨天A10版报道)。这些切实、有力的减负措施令人欣慰,然而,它为何出自医疗机构而不是主管部门?

  作为对“看病难”的回应,卫生主管部门强调的是“监管难”。但是,医疗中大量违法、违规现象的长期存在,是真的因为监管难还是行政不作为或少作为,颇令人质疑。以抗生素使用为例,抗生素的滥用目前已近乎失控,其在经济、健康和临床等方面带来的巨大副作用,使良心未泯的医者都会忧心忡忡。一个医疗机构能出台“规范使用”的监督制度,而对问题严重性看得更清楚、监管上更具优势和权威的卫生主管部门,为何如此“无能为力”?

  与此相类似的是,不少法规、政策的落实,监管难度不会高于抗生素的使用,但执行上却沦为一纸空文。比如卫生部关于允许患者院外配药的规定,笔者近期涉足的几间大医院,竟无一能给予纸质处方;“不同类别用药使用不同颜色处方”的本地医政,统统被电子处方枪毙掉,要想院外配药难上加难。落实“配方自选”规定,到底有多大困难?又如,器官移植、椎间盘手术、微创手术等等,其技术资质行内早有公认,但不具资质的正规医院热衷这类热门项目,竟成公开的秘密。主管部门以“无法约束”一推了之,然而,难道面对人命关天的大事,规范手术资质、重罚违规者,不是主管部门应当履行而且不难做好的职责吗?

  有效监督抗生素滥用的措施,来自单个医疗机构而不是主管部门,说明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的监管,非不能为,是不想为。然而,医政医改的执行,单靠医院的自律是不可能的,在既得利益之下,能够自律的医院也不会很多。由此看来,地方卫生部门的管理问责制度不可或缺,否则,更好更可行的医改措施也难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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