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院裁定难敌一纸公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5:38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1月15日讯(驻衡阳记者李凌)来自浙江省温岭市的应先生最近有很多“想不到”:衡阳市民政部门与其签了合同的一个投资项目,想不到被对方一纸公函宣告解除;经过法院民事裁定后进行财产保全的这个工程,想不到最近转手他人又开工了。

  无证工程招商引资

  衡阳市实施殡葬改革后,政府计划将原有老殡仪馆迁往新址。新址建了一部分后因资金不足停工。2005年1月29日,衡阳市殡仪管理处经过招商引资,与应先生签订《衡阳市新建殡仪馆、公墓山投资承包经营合同书》,商定成立衡阳市南岛殡仪馆。

  合同注明,由衡阳市殡仪管理处无偿提供给应先生160亩土地,并提供新建殡仪馆项目的全部批复文件、工程建设方面的所有相关证件。应先生支付了200余万元保证金等费用后,却一直没有等到对方承诺的任何证照。而衡阳市殡仪管理处对此的回函答复只是:“暂时办不好手续,因为还要向政府职能部门请示。再者这些手续目前不影响动工……我方目前的国土及开工手续都未完善。”

  一纸公函解除合同

  由于一直没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法施工证明,2005年7月15日,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向该项目发函:“所施工的部分柱子出现移位,部分柱子配筋与设计不符,部分楼板出现裂缝和露筋等质量缺陷。”据此,已先后投入550余万元的应先生不敢再盲目投入资金。

  双方僵持之际,上海南岛砖瓦制造公司向南岛殡仪馆提出借资,并约定开工前归还。经过股东会议同意后,南岛殡仪馆借出了320万元。对此,衡阳市殡仪管理处以“抽逃资金”为由将应先生告到了衡阳市雁峰区工商局,并于今年9月9日,以一纸公函解除了与应先生的承包经营合同。

  杀牛焚香重新“复工”

  但11月9日上午,记者在一度“搁浅”的衡阳市殡仪馆新址,目睹了“重起炉灶另开张”的一幕——

  衡阳市殡仪管理处单方面与应先生解除合同后,又与长沙某地产商签订了承包合同,并于当天开工。记者在现场看到,衡阳市民政局好几位领导都来到了现场。现场负责人在一头事先买回的大水牛前摆好香案后宣布:“衡阳市新殡仪馆项目开工!”

  据记者了解,该工程迄今仍未取得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证件,仍属“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应先生拿出一份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17日发出的《民事裁定书》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就此事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也已同意对该工地进行证据保全,不久就会开庭。但殡仪管理处这样一‘复工’,法院要求证据保全的工地就基本被破坏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