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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装“聋哑” 宣判不“聋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7:39 桂龙新闻网

  梧州一聋哑抢劫犯庭审一言不发照样领刑

  桂龙网11月16日梧州讯 通讯员 马华炎 陈俊 报道:被告人杨天津是一名聋哑人,因涉嫌抢劫罪,近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了“逃避”检察机关的指控,庭审上,面对检察人员的讯问和审判人员、指定辩护人的询问,杨天津均不理不采、“一言不发”,本以为这样法院就无法对他定罪,不想法庭照样宣判其抢劫罪成立时。听到这一宣判,被告人

杨天津一改庭审时的沉默不语,竟当庭嗷嗷大哭起来。

  2005年6月1日16时许,被告人杨天津伙同同伙杨应窜到梧州市某网吧内,看到在此上网的被害人黄某桌上正放着一台手机和小灵通,两人经合谋后,杨天津故意丢下10元钱到黄欢旁边的地面上,然后用手拍拍黄某的肩膀,然后指着地面上的10元钱,示意黄某丢了钱在地上,黄某于是毫无戒备地弯下腰拾钱,就在其弯腰之时,杨天津的同伙即迅速将黄某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及小灵通拿走向外逃窜。黄某醒悟过来后马上向他们追去,当杨天津眼看自己将被追上时,马上拾起一块砖头砸向黄某。黄某被砸伤后继续追赶,终于将杨天津制服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抢劫当场被抓,杨天津虽知罪责难逃,但“天真”他竟以为自己是一名聋哑人,只要在法院审判时什么都不“说”,法院就无法定罪。因此,庭审上,当翻译人员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审判员以及指定辩护人的询问向他翻译时,既会手语又会写字的他竟装作什么都“听”不懂,始终一“言”不发,连法律赋予他的最后陈述权也以沉默来对抗。然而,由于被告人杨天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经审理后,仍依法以抢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对其庭审的沉默不回答视为自动放弃辩解和陈述权。

  来源:桂龙网责编:梁凯昌作者:马华炎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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