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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莫将“特权”福利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22:30 人民网

  最近,关于公车改革的消息又有些“升温”。

  先是有消息称,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

  接着,北京平谷区的公车改革试点经媒体报道,也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和此前各地探索进行的公车改革一样,将现有公车拍卖,对不同级别工作人员发放不同的补贴。

  毋容质疑,改革现行公务用车模式是大势所趋。据测算,一辆社会车辆的运行成本仅为公务用车的13%,全国仅公车需财政支出就是一笔巨大的天文数字;很多地方还存在着公车私用情况。

  公车改革有一个主要目标:即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减少日渐膨胀的公共财政支出。据报道,先后有14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有益探索。

  然而,通过新闻报道还有笔者的一些实地调查发现,现行的公车改革,很多地方采用了一种模式,将车辆拍卖,然后对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发放标准不一的“公务活动交通包干费”,又称“车补”。将保有车辆的费用简单地减去需要给公务员发放的“车补”,就计算出了“节约”了多少。

  手头有份某沿海城市的车改数据:车辆原本一年需负担3800万元;车改之后,公务员“车补”总共是2200多万,所以能够节约1500万,能够节约41%。

  暂且不论这种衡量车改十分成功的方式是不是合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车改地区或单位不断地叫好,但不容否认的是,车改从一开始,争议最大、问题最多的就是标准不一的“车补”,质疑声音最有代表性的说法是,“车补等于变相加薪”,因为节约的毕竟是公共财政,是纳税人的钱。

  应当承认,这种说法不是没有一点道理。记者了解到,在一个人均收入仅800元/月的地级市,车改后,一个副处级领导的车补是1600元/月,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也高达1200元/月,仅车补就是人均收入的2倍。在南方有的沿海城市,处级干部仅车补每月就可拿到3000元。这样的补贴显然超出了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

  如果仅从数字上计算,用于干部的补贴和维护车辆费用是下降了不少;从操作上讲,这样的一刀切,也容易效仿,降低了难度;而且充分考虑了公务员群体自身利益,减少了来自改革者内部的阻力,容易推广操作。

  可能这么简单地计算吗?

  政府机制内方面的改革,不仅应和减员增效、转换职能、绩效考核联系这些“效率”起来,作为阳光政府的“透明决策”,还应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地考虑社会群体的接受,考虑公平问题。

  实际上,中纪委早有规定,副部级以下干部不允许配备专车。而在现实中,乡镇长这样的科级干部也有事实上的“专车”。在一些单位,本来的公务用车成为一把手、二把手的“特权车”。公车私用,“公车不公”,早为所群众诟病。

  现在不少地方的公车改革,没有充分考虑现有公务车不应该的支出部分,而是简单计算原来开支后,把其中一部分作为车补下发。这实际上是一种把不合理的“特权”福利化的表现。虽然充分保障了改革者自身利益,减少了内部阻力,但在群众中却不见得一片叫好。

  不应回避的是,历史上任何大大小小的改革,包括政府运行机制方面改革,除了改革自身纯粹的目的外,实际上都有一个利益重新分配调整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与历史上任何其他政治组织都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自诞生起,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非维护本团体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性所在。

  公车改革也一样,我们应该有勇气自我革命,探索出符合国情的代表最广大群众呼声意愿的公车改革之路。

  目前,不少地方的公车改革,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自己解释,缺乏群众参与和人大监督,补贴标准缺乏科学依据,难以得到社会普遍认同,也就不难理解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车改革不能简单地一补了之,需探索令人信服的车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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