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员实行等级制 湖州在全省率先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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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32 杭州日报 |
前天,从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事局获悉,本月开始,湖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事业单位行政职员职务等级新政策,事业单位的职员实行等级制后,职务设置为4个等级。 过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可晋升,可行政管理人员却缺乏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使全员聘任及竞争上岗等措施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今年,湖州市率先在3家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并出台了《湖州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职员职务设置共分4个等级:三级职员(正、副);四级职员(正、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同时,将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三级职员薪金待遇相当于处级干部,四级职员薪金待遇相当于科级干部。在被聘任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并享受相应的各种福利待遇。 一个单位的职员职务等级,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如三级职员的职数按单位现有领导职数的30%确定。但单位中有七种类别的人员不受规定的比例限制:即领导干部退居二线;部队军官转业者;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毕业的高学历人才;大专生以上毕业工作满20年,高中或中专毕业工作满30年以上;事业单位原确定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国家机关任处级、科级职务人员调入事业单位的,这些人员均可直接确定为相应级别的职员职务等级。 事业单位职员晋升,按从事工作年限和业绩的有关规定来确定。职员实行聘任制,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聘任期限一般为3至5年,聘任期满考核称职的,可以续聘。(晓华)(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