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设高中却照收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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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1:36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没有设立高中部,却收取学生3年的高中学费,如此奇怪的事情发生在福州三山文武学校。昨日,金山黄女士等几名学生家长怒向该校讨说法。该校一负责人称因学校董事更换,相关情况无法认定,黄女士等家长可根据合同协商退费事宜。目前,福州市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5年学费1.4万 读两年只退2000元 2003年9月,经熟人介绍,黄女士将女儿送入福州三山文武学校读中学。该校招生负责人称,小黄可以在该校上学,一直到高中毕业。于是,黄女士就一次交清了女儿从初二到高中毕业的学费14000元,此外,每年还要另交3000元生活费。 直到今年7月,小黄初中毕业,该校依然没有高中部。此时,该校却建议她为小黄另找学校上学。 无奈之下,她只好又借钱,将女儿送入一所中专上学。但更让她气愤的是,至今该校才勉强答应退还黄女士2000多元。 记者看到,黄女士与福州三山文武学校曾签订的一份合同,上面写明小黄从初中二年级起,预交5年学杂费,一次性交清,从2003年开始一直就读至2008年止。此外还有一张收据,上面写明交款项目:预交学杂费人民币14000元,生活费除外。 校方: 董事更换此事无法认定 昨日下午,该校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该校是民办教育机构,因亏损严重,今年夏天,学校原有董事将该校转手给他人,但却没有将原有负债情况交接清楚。对于王女士等人所遇之事,他们并不知晓,因此无法认定。但他表示,只要有合同,他们都会根据合同适当退还学生学费。 市教育局: 此举违规已介入调查 昨日傍晚,福州市教育局民管办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该负责人介绍,为了防止民办学校收费混乱,甚至引发纠纷,从2003年起,福州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民办学校必须按学年收取学费,禁止一次性收取学生数年学费。福州三山文武学校的做法属违规行为,对此,学生家长可根据相关合同,与该校协商退费事宜。如果对学校做法不满,可向法院上诉,由法院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