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一企业利用免税资格违法 虚开发票牟利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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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4:01 新桂网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荣军 通讯员周化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享受免税优惠,是国家对该行业的扶持和鼓励,可是玉林市物资回收公司却把免税资格作为“避风港”,虚开发票牟取暴利。近日,自治区国税局对这起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2005年2月底,玉林市国税稽查局接到了一封群众举报信件,举报玉林市物资回收公司在2004年1月至12月期间有虚开发票行为。玉林市物资回收公司是一家集体 企业,主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经批准2004年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经过细致调查,一件涉及范围广、作案手段复杂的虚开发票案被稽查出来:玉林市物资回收公司无经营场所,并无真实的商品购销,在整个购销环节,个体户收购到废旧物资后就通知该公司,该公司则联系要货单位,然后由个体户直接供货给使用废旧物资的企业。从2004年1月至12月,玉林市物资回收公司虚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收购统一发票》共813份,填开废旧物资回收数量4089吨,金额约702万元;开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共250份,填开票面金额共约720万元,按票面金额收取1.5%的非法所得约10万元,由于虚开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导致其他单位少缴纳增值税约70万元。 玉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依据有关规定,没收该公司2004年1月至12月取得的非法所得约10万元,并处以导致其他单位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约70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立案侦查。 编辑:杨东 作者:王荣军 周化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