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职工采暖费咋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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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4: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晨报讯(记者肖易寒刘炜佳)“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刚去世,手里有与父亲原单位的供暖合同,单位能给报销采暖费吗?”王先生问。 对此,供暖部门表示,热用户均须按规定与供暖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职工死亡等原因须变更供暖合同的,原单位须在下一个供暖期前与供暖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采暖费仍由原单位承担。 ■新买的商品房未入住,采暖费怎么交? 答:其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所在单位承担,尚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的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因单位已经在2003年转制,我是一名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转业干部,像这样的情况还在今年的采暖补贴范围内吗? 答:沈阳市2004年底前因企业转制或并轨,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转业干部,在2005年~2006年度采暖期供热保障金补贴对象之内,但补贴对象本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 ■今年救助户的采暖费补贴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沈阳市2005~2006年度采暖期供热保障金补贴办法》,民政部门按户限期定额救助的困难户,即救助户,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采暖费按56.8%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