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治因为主 治果为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5:1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收入不平等是由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原因所导致的,所以克服不公平最根本的是要消除产生不平等的原因。有观点认为,在生产领域中可以任其产生收入不平等,然后用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来事后矫正。其实,如果在生产领域中存在产生巨大不平衡的原因,并且直接导致了收入的不平等,那么,通过再分配的方式进行矫正,不仅作用有限而且代价也大。

  例如,现在社会上一些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期望通过税收方式来调节收入再分

配。但税收的主要功能是筹集资金,维持公共支出。以税收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是有限的。而且,如果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税收调节甚至会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教训。

  目前在我国,导致收入不公平的最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不公平。这个问题在教育、医疗卫生、内外资金企业税收等方面都存在。相关制度和政策不合理、不完善,使得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竞争的起点上就不公平,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的收入。而事后的税收调节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所以,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这体现了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应实行的治因为主、治果为辅的科学原则。

  金碚文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1月17日第八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