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养殖户禽类出栏价每斤不低于2.1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6:42 北方晨报 |
本报讯 记者都红秋报道 11月15日至11月30日,千山区屠宰加工企业收购本区健康禽类每500克不得低于2.1元,政府认定后将按照每500克0.1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千山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广大禽类养殖户的利益,促进畜牧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千山区政府下发通知,规定经认定的千山区内屠宰加工企业收购 本区健康禽类每500克不得低于2.1元,并由政府按照每500克0.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对千山区饲养户生产的禽蛋和出栏待宰的禽类检疫免收检疫费和消毒费。通知还规定,故意对禽类弃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等破坏防疫环境、扰乱生产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