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从“三公”看“浙商培训”(时代热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6:44 人民网-人民日报

  肖潘潘

  新闻回放:本版11月10日、11日、14日、15日、16日刊登连续报道,介绍浙江省人事厅组织省内30位民营企业“老总”进入清华大学集中培训15天,学费由政府部门支付。

  “浙商清华深造”一事,引来读者网友的关注。现在,热议也将告一段落。回头来

看,对这件事本身,即“公费是否应该培训民营企业老总”的议论,已无须赘言,倒是这件事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的关注,值得回味。这其中的原因,似乎可以从“公”这个字说一说。

  就这件事来看,“公”可有几层含义:其一,“公家”、“公费”的“公”;其二,“公正”的“公”;其三,“公众”的“公”。合而论之,就是:“公费”如何使用,才能“公正”,让“公众”满意。

  第一个“公”为“公共”。政府部门组织民营企业家培训,加以激励、引导,正是转变职能、服务意识增强的体现。公共行政,当然也应该包括为民营经济服务,促进其发展。民营经济的贡献有目共睹,组织民营企业家培训,是对其的肯定,确实表现了一种眼光。

  第二个“公”为“公正”。公正要放在特定的背景下来讨论。结合我国的国情特别是浙江的省情来看待公费培训民营企业家,应该可以看到其中的合理性。以培训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很可观。

  第三个“公”为“公众”。政府作出决策前,多听取公众意见,多与公众沟通;在实施过程中,欢迎公众议论,接受公众监督,这样就会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减少争议。这也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的要求。如果在操作方式上有所改进,例如多听民意,效果可能会更好。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7日第十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