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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南京市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本月26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6: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沈粤记者钱红艳) 南京市200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工作本月26日开始。想当教师又符合报名条件的,赶紧到指定地点报名。

  据了解,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同时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公民都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具体学历条件是: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③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报名时间为本月26日至30日。报名地点为:(1)户籍在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2)本人户籍在鼓楼区、白下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台区、下关区、栖霞区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分别在白下区、玄武区、鼓楼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3)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到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申请人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据了解,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等申请人员,还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报名时间也安排在本月26日至30日,与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在同一地点。

  另悉,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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