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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后莫忘索取“质量保证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7:0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包凌雁通讯员陈华)只会开车不懂修车的私家车主常常会因车辆维修质量而惴惴不安,其实消费者还可以为自己的爱车投下另一份“保险”,就是向维修企业索要“质量保证卡”。记者昨日从市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获悉:今年8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不单对车辆维修中的收费价格、配件标识、维修档案等作了约束,还对维修后车辆的质量保证问题作出了规定,即消费者可以在修理市场拿到“维修质量保险”。

  据悉,规定中不论车辆大修小修,均有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修理厂的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厂免费返修。证明车辆确实在质量保证期之内的最有力凭证,就是车辆修理后修理厂交付消费者的质量保证卡。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维修科负责人介绍,以前由于行业法规不健全,车辆在小修后若出现故障,维权时取证相对困难,再加上小修一般金额较小,多数消费者都是自认倒霉。不法修理厂正是抓住消费者这种心态,从中“猫腻”维修。现在消费者在车辆维修完毕后,可以凭借质量保证卡,为爱车讨个公道。如果修理厂无正当理由拒绝交付质量保证卡的,消费者可以拒绝接车或者拒绝付款,还可拨打96520进行投诉;消费者如果有质量保证卡,而修理厂不按照卡中的承诺实行相关的质量保证制度的,也可拨打96520进行投诉。同时,消费者可以凭借车辆修完后有无质量保证卡,来判断是否把车开进了“黑店”。

  据悉,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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