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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液化气零售价格猛涨势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7:32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肖建生)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针对目前液化石油气市场零售价格不断猛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省物价局决定从11月18日开始,在适当调控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出厂价格的同时,调整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制定中的综合管理费率,主要内容是:一、将《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综合管理费率,原则上按气源平均进价加运杂费之和不超过15%核定,调整为按不超过10%核定;二、停止执行该办法关于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可在中准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向上浮动5%的幅度的规定

,各零售企业不得再向上浮动,从而控制液化石油气的销售价格,保障城乡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大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定的定价办法作价、随意提高零售价格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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