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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出台系列措施,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子女 不收借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0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11月13日在遵义市政府获悉,为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该市最近出台了系列优惠措施。

  据介绍,2005年至2010年,遵义市将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从明年起,遵义市财政将从支农预算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项目匹配和补助;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费用减免政策中还包括涉及拖欠农民工报酬、

工伤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案件审理,不收取诉讼费和执行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婚育证只收取工本费。

  此外,转移安置鼓励政策规定,在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各类企业,凡招用人员中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达30%以上,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教育方面,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何部门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对回乡创业的外出务工农民,可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有关政策,如兴办有规模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将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外出务工农民在本县范围内从事个体户经营,减免个体工商户登记费20%。

  作者:刘鸿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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