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 小区供暖乱收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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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03 华商网-华商报 | ||
供暖咋收费,物价专家细解答 本报记者赵雄韬摄本报讯(实习记者田雨杰记者郭魂强)连续三天来,本报“供暖热线”持续升温。昨日,本报特邀两位物价专家与居民进行电话交流,解答居民的疑问。其 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小区自备锅炉供暖,因物业与业主暖气费、供暖质量和供暖时间等协商不够,而造成了供暖矛盾突增。西安市物价人员在本报接听热线时表示,供暖小区若确属乱收费将严查。收费起争议耐心协商最关键 家住唐园小区的李女士第一个打进电话,她反映:“小区到现在也没有供暖,去年因为供暖质量不好,一部分住户不愿意交费,到了现在物业要求住户先缴清欠款才能供暖,所以到现在交了费的住户也连带受冻。”热线反映中,像李女士这样因为取暖费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扯皮”的现象十分普遍。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处处长邱仲琴认为,对于采用自备锅炉供暖的小区,供热价格应由供热人提出收费方案,在征得用热人代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以及其他使用人代表)同意后收取,而去年实行的“价格备案”制度,随着我省去年7月1日起《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今年已经不允许了。 邱仲琴处长说,去年他们要求所有的小区物业在同业主就供暖价格协商后要在物价局备案,矛盾相对较少。今年这一制度取消后,当小区物业与业主因供暖价格产生分歧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业主代表进行协商解决,双方都应坐下来,耐心地协商。 供暖乱收费物价部门将严查 随着集中供热开始,供热质量成为读者反映集中的又一问题。东方小区李先生反映:“小区虽然供了暖,但室内温度太低,人在屋里冷得发抖。”下马陵甲字5号的一住户则抱怨说:“钱都交了,供热时间却不能保证。” 供暖质量不高怎么办呢?西安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处张莉萍解释道,对于采用热力公司供暖的小区,热力公司提供到交换站的是24小时连续供热,如果业主对供暖时间不满意,需及时与物业进行协商解决;而对于供暖温度低的争议,则可向相关技术监督部门反映。 同时,邱仲琴表示,对于居民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不同居民协商取暖费的,他们将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通报批评。但同时坦言,目前西安市热力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热力”对于普通居民仍属于“享受品”,相关法规尚不完善,目前我省还没有关于供暖温度等法规,要实现全面供暖,提高供暖质量仍有待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