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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企业拖欠将被清出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20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王继然 为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确保农民工欢欢喜喜过好元旦、春节,天津市建委日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活动。

  天津市建委要求,各施工企业要普遍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岗农民工劳务用工合同签订率和工资卡持卡率达到100%。总包企业负责监督复查。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要责任,建设单位

负连带责任。

  天津市建委重申,对排查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立刻终止其在本市的全部施工项目合同,本市企业吊销资质,外地企业清出本市建筑市场,三年内不予进津备案。对由于监管不到位,使用劳务分包队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已获得工程款而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企业,一律予以停止招投标资格。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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