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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受到中央文明委表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57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吴建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检察院日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这个主题,采取多种措施树立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干警公正执法的理念、廉洁从检的意识和依法办案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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