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三个监督”构筑监控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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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8:57 检察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李道渠 张学义) 山东省昌乐县检察院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过程中,积极强化“三个监督”,努力构筑监控防线,连续26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三个监督”即: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干警自律报告制度、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控,强化内部监督;实施“一案三卡”、“三簿跟踪”制度,加强办案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强化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