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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还应该准备双破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06 金羊网-新快报

  五岳散人

  话说南京林业大学干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把所谓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里公布了———媒体报道这事的时候叫做“曝光”。另一篇报道称,这些学生之所以被定义为恶意拖欠学费,是因为他们既不申请困难补助、也不申请缓交。还有“教育专家”称,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南京林业大学的做法并不“违规”。

  老实说,这个“不违规”的说法到底意在何处,我是到现在也没太明白。如果说不交学费把学生开除了不算违规的话,这道理还算说得过去,要是说因为不交学费,某些学生就要“享受”在校园大字报上提名的待遇,我倒不知道这是哪门子规矩。

  恶意拖欠学费这事其实不是问题的重点,毕竟有现成的管理条例在那里摆着,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好了。这事的重点只有一个:学校是不是有权把欠费学生的名单公之于众。就我对于国家法律的了解,这恐怕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一种侵犯吧。

  原因很简单,拖欠学费不属于对公共事务造成损害,因而不能剥夺学生所应该拥有的隐私权。再说,学校不是一级执法机构,也没有权力公布学生的隐私,甚至包括这种关联到学校的隐私。对于学校来说,它所具有的权力能够使它开除不符合规定的学生,但没有任何权力侵犯学生的隐私,不论这个隐私是不是处于其管理的范畴。

  而且最扯淡的是,这种侵犯隐私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大学校园里。大学本来就是人文教育的重要基地,而人文教育最重要的基础,就是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实现。在一个大学中学习,除了最基础的知识外,获得一种思考方式与一种学习方式,才是上大学以后能够终身受益的东西。如果在大学中都学不到对个人隐私的尊重,这大学教育可是真够失败的。

  我们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年月,大家的隐私都没什么保障。在当时,有一种罪名叫做“生活作风问题”,说白了就是男女关系方面的那点事。现代社会都知道,即使法院审理这种案件都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一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在当时可不是这样,经常有人把“生活作风问题”公众化,也就是把当事人挂上破鞋游街。即使这样,当时在大学里,这种壮举也是很少见的。难道时代到了今天,大学倒需要准备些破鞋了?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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