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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作弊3年不得再报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09 南方日报

  本报讯2006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将于本月26日进行,3万多名考生将在广州进行笔试。记者获悉,人事部为严惩作弊,规定替考等10种行为属严重违纪,并首次公布严重违纪者3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人事部同时规定,考生如错填姓名、准考证号;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涂答题卡;以及用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均

视为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毕式明杨亚军吕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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