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业主均为港人 大望村9栋违建被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0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丁佳吕冰冰通讯员/薛江)前日,随着6台碎石机隆隆开动,位于深圳大望村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9栋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据悉,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违建拆除是省、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而此次强制拆除9栋违建也是罗湖区拆违工作以来最大规模的强拆行动。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在现场强调,“一定要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建拆除,确保深港两地居民喝上更加放心的水。”

  违建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

  据了解,大望村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共有25栋违法建筑,建于1994年,是村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私房。记者了解到,深圳水库主要供水给深圳和香港,是深港两地的重要饮用水源,而违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水源的保护。

  据介绍,1994年,鉴于保护区内所建房屋未经批准,且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罗湖区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制止抢建行为,香港当局也对此事给予了高度关注。当时在72块宅基地范围内,已建28栋房子,工作组拆除了其中3栋,剩余25栋未能立即拆除。

  港人“钉子户”拒绝自拆

  今年3月开始,罗湖区政府和东湖街道办动员业主自拆,承诺给自拆者每平方米500元的“补偿”,并给每户业主1万元拆迁费。到今年10月28日为止,共有16户签订了自拆协议,但仍有9户拒绝自拆。记者了解到,这9栋的业主均为香港张氏家族成员,其中一人为某香港上市公司老板。据工作人员介绍,张氏家族是历次拆除行动的“钉子户”。此次拆违工作,罗湖区委、区政府与他们多次沟通和谈判,但他们仍幻想能“顶”过去,拒绝自拆。

  鉴于此,10月29日,区委、区政府启动强制拆除的法律程序。11月8日,罗湖法院将强制拆除通知书送达至9户业主,公告期为3天。前日,罗湖区城管、公安、东湖街道办等各部门开赴现场,正式对9栋违建强制拆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