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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出儿子遭打入院 妻子将硫酸泼向熟睡丈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50 桂龙新闻网

  前天晚上,来柳州做生意的谢某被妻子李某用硫酸泼了,双目严重烧伤可能导致失明。此前,其妻李某曾两次被他打伤住进医院。一对曾经同甘共苦的恩爱夫妻竟以如此惨烈的悲剧收场,不禁让人唏嘘。

  丈夫梦中被泼硫酸

  昨天早上,记者接到热线电话,谢某被硫酸泼成重伤,已住进了柳州市工人医院。记者连忙赶了过去,在医院五官科,只见谢躺在病床上,脸上、眼睛、脖颈和右上臂等被硫酸烧得黑糊糊的。双眼伤势犹为严重,根本无法睁开。

  其状令人惨不忍睹,谢痛苦地告诉记者,前天晚上10时许,他已经上床睡觉。突然,他感到有液体泼向脸部,紧接着便是锥心刺骨的疼痛。恍惚中,他看见妻子李某手里拿着一个瓶子,继续恶狠狠地朝他泼来。谢一边大喊救命,一边冲出了家门。隔壁唐先生听到呼救,连忙叫来谢的一个亲戚,马上将其送进医院急救。

  记者来到柳邕路废旧回收钢铁市场谢的家中,看见从门口到床边的地板上,一路留下被硫酸烧坏的痕迹。枕头、蚊帐和跌落在地的被子都不同程度地烧坏。

  据谢的隔壁唐先生称,前天晚上,天气转冷,市场的人都早早关门歇息了。10时许,他突然听到谢某毛骨悚然地呼叫声:“救命哪!”唐先生连忙拉开门,看见谢已往外狂奔了十多米,嘴里发出痛不欲生的喊叫。他意识到出事了,连忙找来谢的一个亲戚。当时,谢已脱掉了身上烧坏的睡衣,脸上被硫酸烧得一塌糊涂,痛不欲生。

  “自从上次打架后,她曾经起诉离婚,后来她自己又撤诉了,说要和我好好过日子。这些天来,我们一直没有吵过架,表面上相处不错。没想到昨天晚上,她竟然对我下了如此毒手。”谢摸索着爬了起来,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艰难地喝下一口水。

  据说,李某泼伤丈夫后,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记者在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里卡责任大队见到李某时,她的双手已经戴上了手铐,显得格外憔悴。

  “我不需要同情,我只想报复,我太压抑和痛苦了!我也知道后果,我愿意承担一切。”李平静地说。

  妻子曾想唤回爱情

  今年5月,李某曾经拨通“心灵驿站”热线,对记者倾诉了内心的痛苦和希望。

  据李本人称,20岁出头时,她在广州打工认识了湖南老乡谢某。几经往来,两人产生了感情,不久结成夫妻,并很快生下女儿。那时,他们很不走运。在湖南老家开过小店,因生意惨淡,不久便关门大吉;后来贷款买车做过客运,但谢某不幸遭遇车祸;再后来承包过小型水泥厂,结果厂里发生生产事故,被迫停产,血本无归,债台高筑。为还债务,夫妻俩只好再次跑到广东打工。他们曾经共吃过一盒快餐,露宿过街头,但那时,夫妻恩爱吃苦也甜。

  几年前,在亲戚的帮助下,他们来到柳州市做起了废旧钢材生意。经亲友指点,他们很快上路,并开始挣钱。几年下来,获利不菲。有了钱,丈夫想要个儿子,李几次怀孕,可每次通过B超检查发现都是女儿,被逼堕胎。2003年,她又一次怀孕,不料两个多月后,突然感到小腹剧烈疼痛,并出现大流血,被送到医院抢救,诊断为宫外孕。经及时手术,李死里逃生,但一边输卵管被切除了。医生警告说,她不能再怀孕了,否则会危及生命。

  李曾经恳求丈夫不想再怀孩子,可谢说:“你就是去死也要给我生个儿子!”从那时起,她觉得丈夫变了,变得不再温柔体贴。他们开始吵架,丈夫有时甚至还会出手打她。李感到非常绝望,她曾经跑到文惠桥上想跳河自杀。

  去年,丈夫有了外遇,第三者甚至打来电话威胁她,要她离婚……那时,李告诉记者,她和丈夫风雨同舟10年,好不容易走到今天,她仍然深爱着丈夫,希望通过“心灵驿站”唤回丈夫的心和爱。记者替她起了一个化名,以《逃离苦海却找不到幸福的彼岸》为题,发表在今报5月30日的“心灵驿站”上。

  文章没有感动谢,李的生活依然如故。

  遭夫打伤两度入院

  今年8月29日,记者突然接到李的电话:“我被他打伤了,现在住进了医院。”记者赶到医院,只见李的后脑勺肿起两个大包,身上、腿上到处都是一条条青紫的伤痕,左手小指被拧得脱了臼。

  李告诉记者,那天中午,为了一点小事,两人发生争执,之后扭打起来。当时谢抄起一张小板凳砸向她的脑袋,她栽倒在地。李想起来还手,谢又捡起一根手指粗的铁条,抽打她的身体,并将她左手小指拧得脱臼。打完她,谢便跑了。李挣扎着爬起来,昏昏沉沉地拦了辆的士进了医院。

  经医生检查,除了外伤,李还被打成了轻微脑震荡。当时她已花光身上的钱,而谢一直未露面。李面临无钱继续治疗的窘境,于是只好报了警,柳州市五里卡派出所的民警找到谢某,谢承认自己的暴力行为,并保证以后不再殴打妻子,并叫人送来了3000元钱给李治伤。

  谁料9月27日中午,记者再次接到李的电话,称她被谢用刀砍了。李被亲戚送进了柳州市工人医院骨科创伤中心急救。

  记者赶到医院,看见她左上臂有两道长长的刀口,触目惊心,全身被鲜血浸染。经检查,李左上臂两道伤口长加起来长达12厘米,手臂肌肉被砍断,肱骨被砍碎。

  当时110接到报警,马上赶往柳邕路废旧钢铁回收市场,传唤凶手,谢已不见踪影。

  起诉法院无奈撤诉

  9月9日,李以家庭暴力伤害赔偿和要求离婚将丈夫谢某起诉到法院。10月17日,柳南法院开庭审理。当事双方都准时到庭。经审理,谢未构成轻伤罪,因李的伤口只有12厘米,而根据法律规定,伤口必须达到15厘米才算轻伤。至于离婚财产分割,谢表示愿意给李10万元。

  在判决书即将下达之前,李突然要求撤诉。她当时致电记者,觉得法律不能还她想要的公道,她要自己想办法,为自己讨回一个公正。她甚至表示,不排除采取极端的手段,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记者劝她,不要太冲动,不要走极端。李当时答应了记者。

  “她太有心计了!”采访时,谢的亲戚和邻居说,自撤诉以来,李表面上与丈夫尽释前嫌,和好如初,谢也以为李不再计较过去的恩怨。他们还好好谈过,如果李以后真要离婚,他准备为她在老家买房子,并每月付给女儿400元生活费。

  据谢的亲属反映,李的脾气也很暴躁,而且非常犟,还很要强。前段时间,谢的父亲来柳州时,为了一点小事,李便和公公争吵起来,还拿刀要砍他。

  谢隐约感到李不会那么容易忍气吞声、善罢甘休,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家庭暴力不容忽视

  记者就此采访了柳州市妇联副主席黄锦萍,她认为,家庭暴力是一个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要有外界干预,其中法律干预是最为有效的手段。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加入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条款,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和“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对于这起惨剧,她认为李本来是一个受害者,因为采取极端的报复手段,从而触犯了法律,成为一个罪犯。对李本人及她的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悲剧,令人痛心。

  曾做过李某代理律师的李发翔律师得知此事,深感痛惜。他认为,李的行为背后,是她对现有的法律信心不足。李觉得谢某让她付出了太大的代价,承受了太多的痛苦,而通过法律她却得不到她想要的公道,因而采取了极端的报复措施。

  来源:南国今报选稿:见习编辑黄皓作者: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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