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劣质管淹了一个家》追踪经营户暗渡陈仓 工商所一眼识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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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5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刚装修好的新房因为一根劣质水管爆裂,导致家中“水漫金山”,经工商调解,房主获赔7000元(本报10月10日曾报道)。事隔一个多月后,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一幕:当时出售水管的经营户近日找到乌当区野鸭工商所,欲借工商人员为自己出具消费投诉调解证明之机,竟想通过篡改水管品牌名,为自己挽回“损失”。 据野鸭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两天,经营户的妻子来到工商所,称他们已找到水管 的代理商,说只要执法人员为其出具一份消费投诉调解证明,他们就可以要求代理商补偿一半的赔偿费用。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商在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后,有权要求厂家对其进行赔偿。“没想到工作人员拿出存档的投诉调解书,准备出具相关证明时,经营户的妻子却提出对原始记录上水管的品牌进行改动。”该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听到经营户想要改动品牌名,警惕的执法人员当场仔细询问得知:原来,该经营户找到另一厂家谎称其产品“出事”了,想通过虚开证明“挽回损失”。工商执法人员当即严辞拒绝,并表示只有他们找到真正的厂家才能开具相关证明。 作者:黄润慧 沈丽琼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