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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老农状告区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10 南方都市报

  残疾老农状告区政府

  要求监督指导村委分红,白云区府称所诉为自治范围与己无关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刘美婷)为了每年几千元的股份分红和老人金,66岁的残疾老人肖老汉多次试图与村委会和白云区政府对簿公堂。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其诉白云区

政府未履行监督职责一案进行二审开庭。

  肖老汉出生于1939年,先天双腿残疾,家住白云区新市联边村,由于残疾不能参加劳动,当初村子里实行分田的时候,村里和肖老汉商量后,决定不分给他,但他仍然属于联边村第十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994年,联边村十社开始实行股份分红,村委会以肖老汉没有参与分田为由,拒绝付给他股东分红以及老人金。为了这每年的几千元钱,肖老汉和儿子肖鹏(化名)多次找村委会干部协商,但均没有结果。肖鹏于是代父亲转为向法院提出起诉,他认为,镇政府有职责指导并监督其下辖依法行使自治权力。

  2002年,原新市镇的监督职责改由白云区政府履行。白云区政府认为,肖老汉的事情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应该直接和村委会沟通,与政府无关。白云区法院的一审结果也支持了这一论述,肖老汉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在庭审中,肖鹏代父出庭和白云区政府对簿公堂。他在休庭时告诉记者,与政府打官司实在是无奈之举。最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确是直接将村委会告至法院,但是法院认为他们与村委会不是对等的民事诉讼主体,没有受理,村委会又不是行政机关,也无法提起行政诉讼。“是不是我们农民没有办法和村委会打官司?”肖鹏感到很困惑。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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