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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电力庄家被罚26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中国证监会网站日前刊登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深圳博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案已经审结,证监会决定没收该公司268.63万元非法盈利,同时处以罚款268.63万元。

  非法盈利被没收

  这一于11月2日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从2001年5月1日至2004年2月20日,深圳博略在南方证券深圳爱国路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国信证券深圳振华路营业部开立107个个人股票账户,买卖“乌江电力”股票,盈利268.63万元。

  证监会表示,该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并履行了听证、告知程序。证监会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证券法》,责令该公司在3个月内清理所使用的个人账户;同时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68.63万元,并处罚款268.63万元。

  证监会今年7月曾刊登公告

  在作出处罚之前,中国证监会曾于今年7月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送达公告”。当时的报道认为,证监会的该公告刊登于报纸上,很可能是目前该庄家已经难以寻找,这样的事情也发生于前几年的亿安科技等庄股上,有人按庄家公司的注册地址去寻找时,常常发现或该公司根本不在此办公,或早已人去楼空,神秘的庄家总是难觅踪影。

  乌江电力(现改名科学城,代码为000975)在上市初期,明显地有过一波炒作,从2001年5月的15元左右,炒作到7月的27元,涨幅不小。当时,该股的持股非常集中,现在看来,深圳博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幕后的庄家之一。不过,从前十大股东名单看,也有一些机构,如三峡证券一直持有大量股票,至今还有180万股,还有重庆国际信托也持有490万股。(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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