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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竟无房屋质量鉴定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1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朱尉丁晓红

  宁波晚报讯刚交付的顶楼房子一到下雨天就漏水,经过多次维修,还是无法止漏,业主认为房子质量有问题,要求退房。开发商则表示,要退房得经正式程序,通过鉴定来证明有质量问题。业主想去鉴定时,却遇到了尴尬:宁波根本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机构。

  昨天下午,在镇海一部队工作的杭先生来到本报,向记者投诉说,他在北仑小港华都公寓买了一套顶楼房子,今年8月交付后发现漏水十分严重。他向开发商华都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反映了这个问题,开发商和物业派人进行了维修,然而今年夏天一次次台风侵袭,房子漏水的情况并没有好转。

  杭先生表示,每次漏水后他都告诉开发商和物业,他们也来维修了,可一直不见好。他现在想退房,可开发商不肯,只答应维修。他就找到消协、建委等部门,希望能进行调解,但有关部门都表示要退房就要证明房子的确有质量问题。因为房屋和其他商品一样,如果消费者认为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或赔偿,但必须由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报告,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可几经打听,宁波并没有这种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宁波市建委下属的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认为这并不涉及房屋安全,不应该找他们,而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同志则表示他们属于政府职能部门,是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不能进行这种鉴定。该部门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我们之前也接到过这样类似的投诉,但据我们所知宁波没有这种鉴定机构,省内也很少,同时,进行鉴定的成本又很高。”他表示,接到这类投诉,他们大多把业主和开发商等叫过来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不去修理,那他们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约束;如果开发商在维修,只是暂时修不好,要退房或是赔偿就只能双方协商了。协商不成就只能走司法途径了。

  记者又采访了开发商华都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漏水现象确实存在,但以此要求退房他们也无法接受。退房或是赔偿都还是要经过正常途径进行的,比如说鉴定和法院判决,否则他们也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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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洪塘一个小区的7个住户因为墙体开裂、天花板漏水等问题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房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江北区法院在省高院提供的鉴定机构里,委托位于杭州的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进行鉴定,然而这家公司依据法院要求估算出12万元的天价鉴定费,把7个原告吓得不轻。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萌生了放弃的念头,剩下的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场官司再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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