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骨干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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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22 中国西藏新闻网 |
日前,由山南地委组织部举办的山南地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骨干培训班开班典礼在山南地委党校举行,此次培训为期3天。原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程连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应松年等及自治区党校教师刘治运应邀授课。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公务员法的四个机制;公务员法的立法思想、基本框架;公务员的范围、录用、考核;公务员职位分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公务员聘任制度与任期 制;公务员的监督与权利保障等。此次全地区性的公务员培训对提高广大公务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认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保障公务员的权利,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将有重要意义。(责任编辑丹增罗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