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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暂不开征 2006年养路费继续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3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吴明京通讯员潘莉莎

  宁波晚报讯近日,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征收的通知。宁波公路稽征部门昨日表示,该部门已经收到该通知,明年将继续征收养路费。

  此前一直流传着近期将“费改税”,而费税改革的“欲说还休”给征稽工作带来了

前所未有的困难,一些单位和个人出现了拖欠、拒缴、抗缴养路费等现象。

  事实上,此前不久,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表示,“费改税”政策近期内不会出台,“费改税”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而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2006年度公路养路费征收的通知》也明确肯定了燃油税暂不开征。

  为打击偷、逃、漏行为,确保养路费应征不漏,我市将加大养路费“百日稽查”专项活动力度,重点对本省籍车主挂外省牌照且长期在我省经营的车辆,长期逃费的本省籍车辆,使用伪造、冒牌、涂改的假票证以及假报废、假转借、假过户的车辆稽查。

  市公路稽征部门提醒各运输企业或车辆拥有者要履行缴费义务,避免在行驶过程中因未及时缴费、漏费等违章行为而被扣车或者被罚款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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