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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基本农田出“重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程旭辉通讯员冯国南黄绍华

  宁波晚报讯昨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根据国家及省里的有关规定,我市将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

  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

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不得违法改变或占用。城市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将被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选址要尽可能地避免占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外,其他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今后国土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的审查。可能会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工程临时用地,将不会被批准。而依法批准或经法定程序通过调整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必须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

  据悉,我市现有基本农田316万亩,其中包括去年底已建成的高质量的标准农田逾155万亩。在保护好现有基本农田的同时,我市还在通过围海造田以增加农田面积。目前在宁海蛇蟠涂和慈溪徐家浦两地,分别有1.9万亩和10万余亩的滩涂在进行围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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