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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守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何涛)昨日,记者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采访获悉,深圳市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该市首部人大代表守则。目前,《守则(草案)》已制定完成,即将送交有关会议讨论审议。该守则(草案)对于备受各方关注的深圳市人大代表个人接访活动进行了规范。

  人大代表个人接访活动得到规范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表示,目前该守则(草案)的酝酿和起草已经历时有半年的时间。

  对于备受各方关注的该市人大代表个人接访的活动,在该守则(草案)中也得到规范。该守则(草案)称,深圳市人大代表进行个人接访活动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向有关单位和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加代表活动着装有规定

  守则(草案)规定,市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单位、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活动。

  此外,该守则(草案)还对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的着装进行了规定,要求着西装或有领衬衫、T恤配长裤、皮鞋参加代表活动。工作单位有统一配发制服的代表可着制服参加代表活动,女性代表可着套裙参加代表活动。

  要定期向选举单位述职

  守则(草案)规定,人大代表不得以代表名义从事与履行代表职责无关的活动。遇与本人、亲属和朋友有利害关系的问题时主动回避。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不得接受有关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或其他利益。

  市人大代表应按规定和要求定期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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