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联合公报(全文)(1)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2:10 新华网 |
新华网首尔11月17日电应大韩民国总统卢武铉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5年11月16日至17日对韩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同卢武铉总统举行会谈,分别会见了国会议长金元基、国务总理李海瓒。 两国元首对2003年7月北京会晤以来中韩关系取得的新进展表示满意,并就进一步深化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国际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在外交、安全、经济、社会、文化、人员交流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所取得的重要进展。 双方对2003年7月《中韩联合声明》得到有效落实表示满意,一致认为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日益扩大和深化,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双方一致认为,按照两国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将为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扩大和深化两国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从发展中韩友好合作大局出发,妥善处理两国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努力推动中韩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二 双方欢迎第四轮北京六方会谈发表的共同声明,认为该声明就实现六方会谈的目标和原则达成一致,为实现半岛无核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双方认为,有关各方应继续显示诚意和灵活,认真落实该声明,推动会谈进程不断取得进展。 中方欢迎朝鲜半岛南北和解合作进程取得的积极进展,重申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南北双方改善关系,最终实现和平统一。中方赞赏韩方为改善南北关系、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所作的努力,希望并支持韩方作为半岛事务直接当事方,继续为此发挥积极作用。 双方同意继续为实现朝鲜半岛及东北亚的和平与共同繁荣而合作。 双方对东北亚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加强表示欢迎,同意就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和一体化进程积极开展合作。中方赞赏韩方的和平与繁荣政策,韩方高度评价中方为东北亚和平与发展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三 中方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韩方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表示韩方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 四 双方一致认为,两国高层交往和政府、议会、政党间的交流对增进双方相互理解与信任,促进两国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持续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同意继续保持高层互访势头,进一步加强两国领导人的经常性会晤。双方支持两国议会尽快建立高层定期交流机制,支持两国政党、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外交部门之间的磋商与合作。商定设立两国外长热线,以便随时进行沟通。建立两国副外长级定期磋商机制,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活跃双方外交当局各个层次的定期磋商机制。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两国国防、安全领域的对话和接触,扩大两军交流。双方积极评价2002年在北京举行的首次中韩外交安全对话,商定于2006年在首尔举行第二次外交安全对话,并努力使之机制化。(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