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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炮不响烟乱放 现场气氛打折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礼炮该响时没响,烟雾不该放时却放,破坏了现场气氛,公关公司拒绝支付剩余的服务费。日前,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履行合同时出现瑕疵又未全面履行”的上海星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文化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拿到了4万元服务费。

  4月13日,因“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需要模特现场表演,上海爱希恩公关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公关公司)和文化公司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约定由文化公司提供模特表演

及舞蹈表演等。事后,公关公司支付了33216元服务费以后,拒绝支付余款46812元。文化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关公司支付演出服务费,并承担律师代理费及案件诉讼费。

  公关公司辩称,拒付余款是因为对方出现严重过失。例如,礼炮燃放的环节是推出golf新车时的点睛之笔,谁知礼炮根本没有放,导致展出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在大众公司老总发表演讲的“庄重场合”,工作人员却释放出烟雾。由于这些过错,导致己方和大众公司之间的合作受到很大影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文化公司在履行合同时既出现瑕疵又未全面履行。礼炮没有燃放,应扣除双方原先约定的服务费用;在庄重场合施放烟雾,也应酌情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费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判决公关公司于判决生效起15日内,支付文化公司服务费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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