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严禁借"防禽"之机乱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3:14 兰州晨报

  省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重点监测肉禽蛋类价格严禁借"防禽"之机乱涨价

  本报讯(记者朱婕)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甘肃省物价局11月16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肉、禽、蛋等价格实行重点监测,同时,严防乘防治禽流感之机乱涨价、乱收费。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对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防治禽流感疫苗和防护用品以及部分生活必需品,如肉、禽、蛋、菜、奶等价格要实行重点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要迅速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监测信息及时上报国家

  对于发现并确认疫情的地区,要每周三次(周一、周三、周五)监测上报当地肉、禽、蛋、奶、菜以及防治禽流感疫苗和防护用品等商品价格,于当日中午12时以前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对未发现和确认疫情的地区,要每周一次(周一)监测上报当地肉、禽、蛋、奶以及防治禽流感疫苗和防护用品等商品价格,并于当日中午12时以前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根据国家关于继续加强大中城市食品价格监测的要求,兰州市要继续加强对粮食、肉、禽、蛋和蔬菜等的监测,每周三向国家按时上报监测信息。价格异常波动将受干预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调控疫情发生地区商品的市场供应,保证市场稳定。如果价格异常波动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上涨幅度比较大,影响正常生产和流通,发展下去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据《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确保市场稳定。哄抬价格者将从重处罚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商品价格以及检疫、防疫、消毒等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一些单位或组织乘防治禽流感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凡是属于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乘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要依法处理,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遇到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群众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