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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加收1元 咋闹得满城风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3:17 信息时报

  贺贝 媒体从业员

  广州的士“每车次加收一元燃油附加费”新规实施伊始,“给与不给”在司机与乘客中陡生口舌。有人以为被骗,有人不愿支付,质疑发票面额不足和弃的士而转公交,更令司机“每月可收近千元”的预期大打折扣,市民对此也是众说纷纭(《信息时报》昨天A04~05版)。加收区区一元“的费”竟招来满城风雨,而司机成了矛盾的焦点,内在原因缘于行

业利益机制的不合理。

  出租车企业和司机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分沾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合理解决,司机负担重于企业,更是备受质疑。近3年来先后减免了出租车的交通建设附加费、公用事业附加费、道路运输管理费等费用,有的企业退回了抵押金,说是“为司机减负”,其实这些费用本来就不应收取,司机负担的不合理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企业仍向司机收取综合服务费、安全互助金、保险费、代征代缴费、抵押金等诸多费用,当中有多大程度的合理性,也是一个疑问。

  经营出租车的是企业而不是司机,经营风险主要应由企业负担。在油价上涨问题上,企业应通过向司机减收费用的方式,承担所增大的油价压力;而让司机向乘客“加收”油费,事实上是把风险转嫁给司机,颇有“风险倒挂”的味道。因此,1元“的费”难收、发票只有“9角”等等,看起来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深层原因是企业不愿“牺牲”既得利益。从规则上说,收费1元只给“9角”发票,乘客是可以拒付的,“新发票”未印出也要实施加费,企业此举的迫切性可见一斑,难怪乘客和市民意见多多了。

  油价上涨是难以逆转的“国际潮流”,要消化成本上涨的负担,合理确定出租车价格,除了政府给予补贴外,还须破除企业的既得利益,建立企业、司机的合理的利益机制。其前提是核查、公开企业的运营成本与收益。因为,出租车行业属公共事业,如果企业开支不合理、随意转嫁成本、收益过大等等,不但对司机不公(会影响客源),也是对乘客不公(难以降低运价),更会妨碍行业的发展。

  “的费”加收1元引发的“争拗”告诉我们,公共行业里不合理的利益机制,应予改革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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