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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借收水费乱搭车村民要求罢免村主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3:19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临清讯在今年夏季征收水费时,临清市康庄镇双井村每亩地多收了6.89元,加码收费惹恼了村民,几百名村民联名“上书”要求罢免村主任。11月10日,记者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双井村有1700多口人,2476.08亩耕地。村民于丙奎说,今年夏季村里向他收取生产使用水费168元,比规定收取标准每亩地多收6.89元。他们村2476.08亩耕地,只一

项生产使用水费就多收近2万元。他还担心明年农业税取消后他们承担的费用只有生产性费用一项,村里是否还像今年这样搭车收费,他们心里没有底。

  就村民反映的问题,聊城市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释。据该负责人提供的数据看,聊城市农民的负担在逐步减轻,农业税比去年降了2%。生产性水费按耕地面积计算,平均每亩地15元左右。根据双井村提供的耕地面积和今年收取的水费款可以看出,每亩地合22元,比收取标准高出6.89元。

  村民说,加码收的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村民不清楚。康庄镇政府称,水费加码与村里没有责任,是镇里安排统一收取的。康庄镇党委负责人称,今年夏季农业税征收他们没有向农民多收一分钱,收取水费时,是和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10元费用一块收的。

  记者在村里走访时得知,村民对参加新型医疗合作根本不知。村民反映,康庄镇政府是得知群众上访后才给办的合作医疗。

  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是解决看病难的有效途径。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宣传发动,让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

  目前,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康庄镇已将多收的水费钱退到村民手中。村民说,钱虽退了,民心却没了。大部分村民对不尊重村民意愿、不顾群众利益而只听命于上的村主任失去信任,全村1100多成年人中有近700人联名上书镇政府要求罢免村主任。

  (传涛同建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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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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