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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挑刺(05-11-17)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3: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林女士”变成“张女士”

  黄先生:15日2版《这是最鲜活的社情民意》,开头写林女士来电,下面怎么一下子变成“张女士”了?

  苏某某是受害者呀

  陈小姐:14日4版《为4元,网管砍客人好几刀》最后一句话“苏某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错了,苏某某是受害者,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应该是陈某某。

  加个逗号,意思就清楚了

  王读者:15日25版《“战隼”要为“鹰”报仇》第5段最后“双方究竟更胜一筹……”,应该是“双方究竟谁更胜一筹”;16日6版《7人身无分文 走了4天抵厦》第4段“他们7人背着父母和招工人员坐火车来到厦门”的表达方法,使父母和招工人员误成同一主体,应该在“父母”后面加个逗号,意思就清楚了。

  多了一个“亿”字

  洪同学:15日12版《民进党掏空“国库”6兆多》中“公营行库图利台湾金额5兆多亿元”这种表达是不是不正确啊?

  编辑:“5兆多亿元”应为“5兆多元”,多了一个“亿”字。“兆”指1万亿,我们今后会采用通俗的表达方式。(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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