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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交通违法危害超过惨烈战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6:56 人民网

  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痛斥交通违法行为说,去年死于车轮下的无辜生命已经达到了10万人,什么概念呢?不亚于甚至超过一场惨烈的战争。现代战争哪有死10万人的?(中新社11月17日报道)

  看到公安部公布的数字,笔者怎么也不敢把交通事故与战争相提并论。战争是惨烈的,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人与人之间展开了残无人道的屠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倒在枪林

弹雨中。但在没有炮火与枪声的和平年代里,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悄无声息的车祸中消失了。一场场战争能引起整个世界的隆动,能招惹整个世界的关注和谴责,但是,一场现在战争才伤亡多少人呢?据笔者了解,前苏联在阿富汗战争中死亡人数为15000人;自从伊拉克战争开始至今,驻伊美军死亡人数只不过为2070人;而在阿富汗战争中,驻阿富汗美军至今才死亡人数刚满200人。而我国的交通事故呢?只在2004年,死于车祸的就高达10万人,2005年呢?其死亡人数也在10万元左右!

  每年有10万人死于车轮之下,其惨烈状况、其死亡人数之多,竟然远远超出一场战争,这样的数字,车祸,等同于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如何不让世人震惊啊?!

  是什么原因制造了一场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车祸,夺取10万条无辜的生命?个中原因并不深奥,也没有什么秘密,行人的交通意识差是酿成车祸的原因之一,而最为关键的是,当前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载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都是“马路杀手”。譬如14日在沁源县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疲劳驾驶的司机竟然一下子撞死21人。

  其实,这些都是表面现象,而其背后掩藏的真实原因:是整个社会、特别是驾驶人员对生命的漠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交通管制不力造成的恶果。在前一阶段,有的地方出台或者酝酿出台“撞了白撞”之规定,片面强调“法则”而漠视人的生命权。每次车祸的背后,说白了,就是有些驾驶员骨子里拿人的生命权不当回事,要的是放纵自己的行为,要的是白花花的钞票。是的!辖管交通安全的部门也不少,出台的法律法规也不少,倘若反省一下,那些法律法规,有多少行人和驾驶员能记在心里,形成一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习惯?那么多的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职能部门,多年来,咋就没能够缚住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载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马路杀手”?

  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良好的交通秩序是靠依法严管出来的,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负责,必须严管重罚才能遏制当前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这不仅是我们的交通管理实践,同时也被世界发达国家交通管理实践所证实。”但是该怎么管才是严管?在我国,所谓的“严管”,无非就是罚款,没收驾驶证,或者卸载等,有的人甚至将这种“严管”称之为“人性化管理”。但是,诸如此类的种种“严管”,根本称不上“严”字来。要知道,超载、酒后和疲劳驾车等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使每个出行者都成了潜在的被害人,随时都可能遇害,是不特定的,不管是谁。

  每年死于车祸的高达10万人,交通违法危害竟然超过一场惨烈的战争,这样的数字,这样的比喻,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惊醒。车祸“猛与虎”!而吃人的“老虎”就是那些无视法律、漠视人的生命的司机与不健全的管理制度。作为行人,应该自觉养成遵守交通秩序的习惯和意识,作为司机,应该珍视他人的生命,杜绝酒后或者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而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应该以超常的工作、过硬的措施、严肃的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法,不惜一切代价,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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