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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比农民多活12年,值得乐观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7:05 人民网

  在近日的北京论坛上,澳大利亚国力大学研究员赵中维的调查显示,中国大城市人均寿命比农村高12年。(《新京报》2005年11月17日)

  虽然大城市人均寿命比农村高12年,但是我们更应该关心这12年是怎么“高”出来的,是在不科学的生活方式中备受富贵病折磨下“磨”出来的;是在城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下靠“药”“药”出来的,是在市民个人自负医疗费不堪重负的情况下“负”起来的

,1980年到2002年,我国医疗支出增加了40倍,其中110倍的支出由个人承担,而严重的个人医疗费负担的主体就是市民。

  虽然农村的人均寿命比大城市低12年,但是在一个山青水秀,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乡下,人们不是为了生活而争取生活,而是信奉自然的生活,把恬淡和平静作为一种生活态度,把简约生活作为一种生活追求,即使贫穷也很容易得到快乐,少有焦虑和压力,一切显得悠然自得,即使少活12年又何妨呢,与其焦虑地多活12年,还不如悠然地少活12年。

  虽然我国大城市人均寿命比农村高12年,但是我国大城市人均寿命和国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大城市相比仍有差距。更为重要的是,国外相当的国家城乡的平均寿命差距越来越小,这是一些国家致力于医疗体制城市反哺农村,注重缩小城乡医疗差别的结果。有资料显示,就人均寿命而言,近20年,低收入国家平均增加了三岁,中等收入国家五岁,高收入国家四岁,世界平均四岁,而中国不过两岁。说明仅仅有大城市人均寿命的提高很不够。

  大城市人均寿命比农村高12年,是大城市医疗保障过度市场化的结果。200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3%,略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5%的下限。但是其中居民个人支出部分占60.6%,而这一比例在发达国家仅仅是27%。既使排除发达国家,这个比重在其它国家也低得多,包括最不发达国家。世界上最穷的国家都能由政府负担近六成的医疗卫生费用,但是中国即使是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也无法充分享受公共卫生的福祉,这更反映了目前公共卫生的危机现状。

  其实人均寿命没有反映“绿色生命进程”内涵,真正衡量人类寿命进程的标准应是人们在健康状况中生活的岁月,即人们身心没有出现残障现象。健康寿命才是用来衡量真正意义上的“寿命”。这一指标包含了一个人在社会中所产生的能力,给“寿命”以更高、更科学、更人性化和更加严格的定义,更符合生活得质量更高,活得更好的高层次人生追求。联合国排名的加拿大人“人均寿命”为78.3岁,而按照加拿大统计局的指标计算,加拿大人的平均“健康人均寿命”为68.6岁。这就是说,加拿大人一生的最后10年因疾病等原因没有享受真正意义上的人生。加拿大尚是如此,那么中国大城市乃至整个中国人“健康人均寿命”状况就更不容乐观了。所以,与其公布大城市的人均寿命,还不如公布大城市的健康人均寿命更有生命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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