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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统一着装的形式主义色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7:11 人民网

  深圳市人大选联任工委起草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草案)》,并提交近日召开的深圳市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据悉,该《守则(草案)》对包括代表着装在内的多个方面进行统一规定。《守则(草案)》要求,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应着西装或有领衬衫、T恤长裤、皮鞋(工作单位配发制服的代表可着制服),出席代表大会或应邀列席应着西装、系领带配长裤、皮鞋。女性可着套裙。

  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一部成型的人大代表守则。深圳市意欲通过守则规范人大代表行为,这种“吃螃蟹”的勇气值得肯定。不过我以为,人大代表既然是选民意志的体现,其合格与否应该由选民决定。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前最紧要的不是制定诸如穿衣戴帽的守则,而应在人大工作体现选民意志方面下功夫。如果没搞清楚这个大前提,看似详尽的规定很可能不得要领。

  尽管未能一窥《守则(草案)》的全貌,但从披露的对于人大代表着装的琐细要求而言,其形式大于内容的特征无可置疑。人大代表不是仪仗队,也不是礼仪先生或迎宾小姐,他们穿什么,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有伤道德风化,就没有什么可指责之处。有些代表习惯于穿中山装,还有些代表习惯于穿民族服装,这并不影响他们行使权利。哪些特殊行业的从业者必须统一着装,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大机关是否有权规定人大代表的衣着装束,值得商榷。

  不难揣测,人大机关在代表《守则》中强调统一装束,意在提升人大代表的形象,赢得更高的满意度。应该承认,人大代表履职特别是开会期间统一着装,确实给人一种悦目的感觉,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代表参加活动的严肃性。但问题在于,人大代表的形象是靠依法履行职责树立起来的,而不是靠整齐划一的着装树立起来的。选民是信任着装严谨规范的代表,还是信任认真负责地表达人民声音、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的代表,答案不言自明。

  无须讳言,时下一些人大代表缺乏应有的使命感和神圣感,代表意识淡薄,自我定位不清。在一些地方,党政官员占据了人大代表中的大部分席位,工人、农民及城市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缺乏代言人。在某些政治生态恶劣的地方,一些依靠不法手段致富的“企业家”甚至黑社会头目居然也戴上了人大代表的桂冠。这些人安居人大代表席位,无疑表明选举过程中人民意志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也表明《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相关规定没能认真落实。在这种情况下,片面强调代表对《守则》的遵守,无异于舍本逐末,也完全可能流于形式。

  提高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关键在于把人大代表的选举与评价权真正交给选民,并以此激发人大代表自觉对选民负责的内驱力。选民意志成了人大代表的最高守则,代表们也会自觉对选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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