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郑州:一伙专抢情侣的公园劫匪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8:08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1月17日电(李钧德、张胜利)恋爱中的情侣往往因为感情浓烈而忘记时间和危险的存在,而这也正好给了一些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专门在公园中抢劫恋爱情侣的案件,4名被告被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6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4000元至2000元。

  现年21岁的被告郝钦是安徽省怀宁县农民。今年春节后,他和老乡郝希华、戴国胜、

郑文杰等人一起到郑州打工。期间在公园闲逛时,郝钦等人发现,一些恋爱中的情侣不仅总是在公园的僻静处呆到很晚,而且身上带有较多的现金,有的还佩带有贵重首饰和通讯工具,一旦抢劫得手,往往“收获”较丰。

  2005年7月26日凌晨2时许,郝钦、郝希华、戴国胜、曹学良、王红平、何银旺、帅彦彬(后4人均在逃)预谋后,窜到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儿童公园内,见冯某、刘某正在公园内一亭子里谈恋爱,7人即上前对冯某拳打脚踢。郝希华手持砍刀进行威胁,抢走冯某现金60元、CECT牌A606型银色手机一部。尝到甜头后,几人随后决定大干一场。

  2005年8月3日2时许,郝钦、郝希华、郑文杰、帅彦彬、曹学良又窜到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儿童公园,看到李某、赵某在谈恋爱,即决定对李某、赵某进行抢劫。当被害人李某、赵某走到儿童公园北门加油站附近时,郝钦、郑文杰、帅彦彬、曹学良随即上前对李某拳打脚踢,后将李某的波导牌S570型手机抢走。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鉴定,该被抢手机价值846元。

  2005年8月3日,郝钦、郝希华、戴国胜、郑文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而被告人曹学良、王红平、何银旺、帅彦彬则逃跑,目前正在追捕中。据郝钦等人供述,他们前后共在郑州市一些公园抢劫作案6起,但警方查证落实的只有两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钦、郝希华、戴国胜、郑文杰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