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价”咋像“拍卖价”?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07: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不合理的东西,往往披着合理的外衣堂皇上台表演。这不,一支产地、规格、品牌都相同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而福建省寿宁县医院却售价28.92元,高出药店64倍多!该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县医院使用的注射液都是通过招标采购的药品,其中标价每支23.70元,医院只加了几块钱(见11月14日《珠江晚报》)。 药价虚高是个老掉牙的话题。现在,去医院看病,大都有被“宰一刀”的心理准备 ,但这“一刀”竟然刺得这么深、这么重,怕是做着最坏打算的患者也始料不及。售价高出药店64倍多!并且程序还合理合法——通过药品招标采购而来。而那招标价竟也超出药店零售价50多倍,这不像是招标,而像是拍卖。即便是拍卖,恐怕最顶尖的拍卖师使出浑身的解数,也难以将这种工业品的价格拍到其实际价值的50多倍。这就又让人不得不产生疑问:当初的招标是不是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有没有买卖双方沆瀣一气结成利益共同体的情况?疑问归疑问,药品采购表面上却还是经过了“合理合法”的程序,对这样“合理合法”的程序,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 李宗吾在论述“厚黑”时说:黑到极处,就变成透明的白了。这就不难理解在“合理合法”的程序下,竟出来毫无合理性的招标“拍卖价”了。很显然,本应起到公平合理作用的招标采购程序,之所以到了药品流通领域就变得疲软无力,就是因为药品流通领域的黑色利益链条太强大——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不过是达到其“黑得透明”境界的一种手段而已。 招标价像拍卖价,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不斩断药品流通领域的黑色利益链条,药价虚高还会被各种“合理合法”的手段继续维持下去,那样,损害的将不只是患者的利益,还有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11月12日,卫生部宣布,全国医疗改革试点工作拟明年初展开,其目标是:基本医疗系统覆盖90%的人群,并为其至少负担一半的医疗费用。 这真是福音,但是,如果药价虚高的黑手插进来,情况会怎么样呢?恐怕福音还只是福音,并不能变成群众的幸福。道理很简单,政策的优惠将会被药价虚高消解得七零八落。假若一个医疗过程原本花费1000元,患者付费500元,可以负担得起,但如果像福建这家医院那样做,将药价翻个50倍,那么患者将要付出的就是25000元了,还有几个人能负担得起? 因而,新一轮医改,要实现医保的广覆盖和多支付,必须先彻底给虚高的药价“减肥”。①7 □吕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