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人大代表莫搞“形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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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
在11月17日召开的深圳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草案)》将正式提交审议,该《守则(草案)》对包括代表着装在内的多个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南方都市报》11月17日)。 《守则(草案)》规定: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应着西装(内配有领衬衫)或有领衬衫、T恤长裤、皮鞋。工作单位有统一配发制服的代表可着制服参加代表活动 ,女性可穿套裙参加代表活动。市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或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应着西装、系领带配长裤、皮鞋,女性可着套裙。为何要把人大代表的着装规定得如此之细?深圳市选联任工委有关人士解释是:“人大代表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是关键。但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在人民群众面前展示健康的形象,体现代表参加活动的严肃性也很有必要。” 人大代表需要一个健康的形象,需要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但这和统一着装有必然联系吗?按照《守则(草案)》要求代表们在正式场合必须穿西装的规定,少数民族代表是不是连民族服装也不能穿了?幸好,这一规定并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否则每年开人大会时各色民族服装争奇斗艳的盛况将会一去不返了。 让人奇怪的还有,《守则(草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仅以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和通报代替。而这样一个没有约束力的《守则(草案)》,显然也容易沦为“形象工程”。 事实上,人大代表们迫切需要被约束的其实并不是统一着装这类的“外在形象”。今年以来,相继传出丑闻,有人大代表卷走上亿元人民币公款失踪,有人大代表被指是黑帮大佬,有故意开车撞死行人的,有无故殴打空姐的……这些劣迹表明,能否监督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其职责和遵纪守法,才是目前各级人大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刘义昆(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