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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 教师“天亮尿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10:10 桂龙新闻网

  桂龙网11月18日罗城讯 通讯 员银胜春 报道: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一个年近花甲的老教师,本应好好工作、安度晚年,然而却在一次大量饮酒后严重失控,把与自己仅有一句口角的一名男子推倒致死。11月16日他被法院判处了10年的有期徒刑,真可谓是“天亮尿床”。

  今年4月17日,罗城县四把镇石门村及周边的吴姓村民汇集到吴某所在的石门村联宗

祭祖,当天下午,参加祭祖的170余人全部集中在村子里就餐,其间,基于吴某的身份和名望,不少村里村外的兄弟叔侄都有纷纷前来对吴某敬酒、划码,吴也非常高兴并一一应允,终究年龄偏大、酒量有限,不多时吴便已昏昏沉沉,于是,来到村前的晒坪边散心,这时,恰遇本村一男子一边嘟哝着什么一边走过吴某的身边,吴认为对方是在骂自己,便朝对方说:“你在骂我嘛?”对方还是在嘟哝,这时,神智已有些模糊的吴某认为对方在跟自己过不去,便随手朝对方推了一把,使对方仰倒,头部重重地敲在水泥地上,不久身亡。事发后,吴某不懂怎么回事就回家休息去了。

  当晚,接到报案后的罗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四把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当民警对吴某依法进行传唤时,吴才知道自己那一掌撞了大祸,于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了如实的供述。

  罗城县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为此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一个工龄30多年、眼看就要退休的老教师,就这样一掌就把自己给毁了,实在令人惋惜。

  来源:桂龙网责编:梁凯昌作者:银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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